专项行动从2009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9年4月至6月
重点月为5月份,重点工作:对批发大户、名烟名酒店、宾馆酒楼等进行集中检查与清理行动;对无证经营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已经掌握与排查的具有违章经营的零售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清理,特别是具有批发经营、黑配送性质的涉嫌对象,要组织进行布控,在掌握一定证据后,成立专案组侦破。
第二阶段:2009年7月至9月
重点月为9月份,重点工作:对第一阶段排查中涉嫌假烟网络案件的对象进行布控与收集证据,已掌握犯罪证据的,实施收网行动;对名烟名酒店、宾馆酒楼等进行清理,有效防止假、非烟流入,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市场监管。
第三阶段:2009年10月至12月
重点月为12月份,重点工作:对已掌握的网络案件全面实施收网行动,抓紧追刑,尽快结案;进行一次集中、全面的清理行动。
四、整治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财税收入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抓好。各县区要制定专项行动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烟草、公安、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找准工作重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和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尤其是要注意收集与烟草销售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与整理,找准工作的方向与重点。对卷烟销量下降幅度大的地区,要重点排查,找出原因;对曾经出现过卷烟黑配送的地区要重点关注,严格控制;对存在黑配送嫌疑的单位或个人,要重点监控,掌握线索。通过圈定区域,选准重点,有针性地开展整治行动。
(三)严厉打击源头网络和窝点。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打击源头网络和窝点上,对于在市场上发现的违法卷烟线索,要层层深挖,直捣源头、窝点。尤其是涉嫌假烟网络的案件,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案组,组织专人进行布控,全面掌握其下线黑配送对象的具体零售户、个人数量、基本情况,掌握其进货渠道的上线,一举将假烟网络捣毁。
(四)加强协作配合。
烟草部门要负责牵头,为清理整顿行动提供车辆、经费等保障,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抽调足够的精干人员,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在行动中要注意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注意维护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严防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