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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平安交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4、继续加大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书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书的管理,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单位要以综合治理工作为重点,抓好法制建设、法律宣传、法制教育以及所属居民小区社会治安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治安员、保安员等各类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作用,维护交通运输系统的平安稳定,坚决杜绝各种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6、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创建“平安交通”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是加强“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工作着力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常态化,总结推广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建设“平安交通”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平安交通”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建设“平安交通”活动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通力配合和密切协作。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平安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特别是要发挥党、政一把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2、突出行业特点,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建设“平安交通”活动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困难大、任务复杂艰巨。各市(州)、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强化全局意识,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突出交通运输服务广大群众便捷出行的需要,上下密切配合,保证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3、深化活动内涵,狠抓工作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建设涉及的内容广,服务群众的面很大。各单位在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中,要充分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特别是市(州)、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把“平安交通”建设溶入平安市(州)县(市)建设活动中,并抓实、抓细,切实落实工作要求。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维护行业稳定和反恐等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的范畴之中,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监管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要下大力抓好落实,确保本单位的安全稳定。
  4、强化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省及厅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排查事故隐患,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切实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督查;突出对道路运输安全、工程施工安全和“四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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