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监局关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同城迁址的批复
(沪证监机构字[2010]220号)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同城迁址的请示》(东证[2010]12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求,经对你公司上报材料的审核,同意你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营业场所由上海市陆家浜路1332号四层楼4018-4118室变更为上海西藏南路1208号19-20层,分公司名称不变。
请你公司接文后按规定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关闭旧址、迁入新址等相关事项,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申请换领上海分公司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同时请及时更新你公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上公示的相关信息内容,并将上述材料向我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