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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62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一)政府特殊津贴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中实施,对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选拔程序进行推荐。

  (二)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对象是: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重点是在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领域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现代管理及理论研究、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专门人才。

  (三)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得作为人选推荐。

  (四)重点推荐在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青年高技能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2005年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发展我国科技事业做出重大的贡献,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专家、学者。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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