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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5)实践经验丰富,并能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技术难题,业绩突出。

  3.获得过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南粤技术能手和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其中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及方法

  (一)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本部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二)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限量推荐。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控制数,各区、各部门推荐人选数量不得超过3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名)。

  (三)推荐人选。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人选由所在基层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选拔推荐。选拔过程中,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评议,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人选推荐。要增加选拔的透明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要杜绝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均主义等不正之风,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

  (四)评议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同行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经专家投票后,按得票数排出名次。

  (五)初定上报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对专家投票选出的人选进行审核,初定上报人选3名(其中高技能人才1名)。

  (六)上报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初定上报人选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推荐材料要求

  (一)选拔推荐工作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

  (二)被推荐人按规定逐项填报《专家情况登记表》或《高级技能人才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有关填报手续要完备。表中“考核情况”指近五年年度考核情况。

  (三)推荐单位分别填写被推荐人《2010年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3份,并在“推荐地区或部门名称”栏加盖推荐单位所在区人民政府或市直部门印章。

  (四)被推荐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职业技能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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