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教发〔2010〕7号)
直属各学校(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根据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活动效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
集中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廉洁勤政建设,根据《中共济南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的意见》(济发[2010]8号)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至5月份,在市教育局机关、直属学校(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活动(以下简称集中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当前,我市教育发展正处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是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和学习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实际步骤,是弘扬办全运精神,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转变作风,在新起点上推进省会教育优质均衡、全面提升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建设廉洁高效机关和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要求,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转变发展观念为先导,以解决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宗旨意识、工作作风、服务效率、执法行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弘扬优良作风,掌握科学理论,把握教育规律,增强创新精神,为加快省会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保障。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基本要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