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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创建国家卫生区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普陀区创建国家卫生区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的通知

  (三)继续开展“清洁普陀,美化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以每月15日“环境清洁日”集中行动、爱国卫生月、重大活动为载体,推进“五项整治”:
  1、继续开展中小道路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沿街单位(门店)集聚的中小道路的跨门营业、乱设摊、乱招贴、乱扔杂物等,各街道(镇)要组织发动各沿街单位职工积极参加清理工作场所、清洁店内外环境、清扫裸露垃圾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增强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责任意识,促进环境清洁程度的不断提高。
  2、继续开展城乡结合部、棚户简屋小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屋前屋后乱堆物和暴露垃圾,加强对出租房客的宣传教育,严禁垃圾废品物堆积和乱抛垃圾、乱倒生活污水等,减少居民投诉率,改善生活环境质量。
  3、继续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整治。重点整治老式居住区环境,居委会、物业公司要加强协调协同,组织和发动广大居民积极参加以清除卫生死角,清理脏乱杂物,清扫散在垃圾等内外环境整治活动,以实际行动维护居住区环境容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4、继续开展“五小”行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管理,坚持依法行政,达到证照齐全,卫生制度齐全,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5、继续开展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清洁摊点(门店)环境,落实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加大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营造整洁、安全的购物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建设
  充分发挥爱国卫生义务监督员的宣传、督查、示范、志愿服务为一体的作用,带头参与“三项”活动:
  1、积极参与每月15日的“环境清洁日”集中行动。按照“三五”行动日活动要求,组织义务监督员开展突击性的爱国卫生宣传和环境卫生突击清扫活动,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参与社会监督的参与精神,营造浓厚的迎世博社会氛围。
  2、积极开展社区日常卫生巡查活动。各街道(镇)要以居委会为单位,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的作用,组织安排义务监督员的日常活动,逐步形成定点、定时、定人的义务监督员日常巡查制度,每天轮流开展居住区内外的环境卫生巡查活动,从身边的“小事”入手,及时发现问题,劝阻不卫生行为。
  3、积极投入“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每周四社区居民奉献一小时”的号召,组织义务监督员从清洁家园、维护公共环境的点滴小事做起,带头参加居住区、单位的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活动,起好模范带头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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