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街道(镇)和职能部门各自的工作内容和管理权限,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指标设置如下:
街道(镇)的考核指标包括日常检查、污染源更新、问题反馈和宣传培训等四项指标,所占分数分别为14、6、14、6分。
职能部门的考核指标包括执法检查、污染源更新、监督整改和宣传培训等四项指标,所占分数分别为12、10、12、6分。
街道(镇)和职能部门扬尘工作考核指标表分别见表1和表2。
表1 街道(镇)扬尘工作考核指标表
考核内容
| 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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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尘目标完成情况(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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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完成情况(40分)
| 日常检查(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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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更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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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反馈(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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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培训(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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