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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财务监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针对工程的特殊性,在工程方案及费用等方面提出应注意的合同条款,参与有关工程项目的询价与审核,并出具相关的书面意见供建设单位参考。
  4、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制定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操作流程和措施;
  (2)收集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情况,参加工程例会和建设单位要求参加的其他工作会议,随时掌握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实施造价控制的跟踪管理;
  (3)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完成工作量报表,并出具当月付款建议书,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进度款依据;
  (4)对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及政策和市场调整所引起的造价变化随时进行测算,对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动态的主动控制,并出具分析报告;严格控制因设计变更、建设单位指令而产生的工程费用的增减,与承包单位商讨合理的合同外工程变更金额,避免不合理的费用支出;
  (5)建立预警机制,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索赔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专业评估意见,保证建设单位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当有关合同方提出索赔时,为建设单位提供确认、反馈索赔等资讯意见;
  (6)严格监督履行施工合同条款,加强工程验工计量,定期出具工程进度造价控制简报,协助建设单位检查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出具书面意见;
  (7)编制合同执行情况专题报告,提供整套合同、结(决)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建设单位归档;
  (8)审核施工图预算,对项目需要采购或者核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等及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进行询价或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做好工程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审核工作;做好对采购材料、设备合同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定期检查。
  5、竣工决算阶段的投资控制
  (1)及时审查施工单位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公正、合理的确定单位工程造价,并提出审查结果书面材料(包括设备价款、施工用水、用电的审核抵扣等);
  (2)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报主管部门审核。
  6、造价咨询(含审价)
  (1)根据承发包合同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定额、招投标文件、施(竣)工图纸及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并提供咨询意见;
  (2)参与组织召开工程造价审核相关的会议;出具工程审价报告。
  第十六条 绩效评估
  监理机构的工作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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