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畜禽屠宰。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查处生产加工、销售、违法使用“瘦肉精”等兽药以及病死病害猪(牛、羊)肉和注水猪肉等的行为,规范活禽屠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区经委、区农委、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7、保健食品。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宣传普通食品疗效功能、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行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工商分局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1、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在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中积极推进HACCP、GMP和六T实务等管理规范,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加大对违法事件和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并对大案要案进行通报,促使企业增强第一责任人意识。(区相关部门落实)
2、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继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市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全面开展监督公示,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作用,形成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相关部门落实)
(五)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
巩固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示范镇、6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3条食品安全示范路段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年内争取新增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安办牵头,区相关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重点工作范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增加经费投入。认真研究分析发现的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重(热)点和难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联合整治,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的难题顽症。要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健全考评考核制度,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
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实现无缝衔接;督促和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加强“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刑事犯罪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应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