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新建、改建和联建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九)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街道办事处机关设2个室、4个科,即:行政办公室(与街道党工委办公室合署,增挂信访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政卫生管理科、社会管理科、经济管理科、财政审计科。
各科(室)的工作职责为:
(一)行政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协助领导做好年度计划、总结和制订岗位目标责任制方案;建立和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办文、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督办、应急管理、档案、保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做好会务、接待、车辆和其他机关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做好群防群治、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抓好创建安全小区工作;抓好交通、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好协调、检查、指导民防和抗灾救灾等工作。
(三)市政卫生管理科
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辖区内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水务、公共卫生、市容市貌和路政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建设规划、验收和市场开发建设工作。
(四)社会管理科
负责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负责落实各项民政优抚政策;制定并落实社区文化、体育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措施;负责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工作;做好青少年保护工作;组织辖区内开展计划生育、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助残敬老、社区服务等群众性活动;做好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幼托园所、福利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五)经济管理科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街道经济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对村级经济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协调工作;做好统计工作。
(六)财政审计科
负责编制街道财政预算、决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结算中心的管理,做好街道内部审计和财会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街道办事处机关行政编制为3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配置。
街道办事处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编制,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