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和闵行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

  1、认真开展总结验收
  选举工作结束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写出选举工作书面总结,并召开总结会议;总结材料和有关资料报街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街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应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会议;并将选举工作总结材料和有关资料报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抽查方式,对街镇的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召开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2、及时抓好新老班子交接
  要做好新老居委会班子的交接工作,移交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主持。上一届居委会应在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及其它事项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居委会。对拒绝交接或无故拖延交接的,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应当督促交接。
  3、健全机构,完善机制
  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居委会班子要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职责分工并健全专门委员会。新一届居委会应抓紧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修订居民自治制度,建立起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三、相关要求
  1、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候选人后,应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按需要由居民会议增补其成员。
  2、采用选民主动登记的方法登记时,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居民的知晓率。
  3、若选票中采用“包含法”,应先在选举办法中明确。
  4、为避免选举中产生违法现象,投票选举时一律不设流动票箱。
  5、居委会选举工作经费由各街镇负责落实。
  6、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印章,由各街镇统一刻制,选举结束后,由各街镇民政部门统一保管。区、街镇、居委会要将换届选举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表册、选票、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等,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闵行区民政局
二○○九年五月

  闵行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会议精神,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通过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委会班子,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筑牢基层社会管理的基础,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步骤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