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
(嘉府发〔20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八日
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
一、学校概况
嘉定区现有中小学校84所(含民工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生68564名,中小学教职员工5845名。2009年,全区共有中小学校舍635栋,总建筑面积78.84万平方米。另有幼儿园43所,建筑面积22.62万平方米。
二、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是落实新修订的《
防震减灾法》、保障学校财产和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具体行动,是一项限时限量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根据《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要求,按照“全面排查鉴定、科学制定规划、分类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各项工作,使本区中小学校成为校舍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二)实施范围
本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覆盖本区城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列入机动范围。
(三)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对本区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检测、抗震加固、迁移避险,消除安全隐患,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本区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到“十二五”末,使全区所有学校校舍全面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全面符合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
(四)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