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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

  一是全面排查鉴定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区校安办组织对本区中小学校舍(不含2008年8月以后建设的项目和在建项目)逐栋排查,按照抗震设防和有关防灾要求,形成对每一栋建筑的鉴定报告,建立校舍安全信息档案。
  二是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根据排查、鉴定结果,结合本区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和教育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作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是分类分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通过维修加固可以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按照高于本市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加固改造;对经鉴定不符合要求,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校舍,按照高于本市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根据本区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不再使用,坚决拆除;对具有历史保护价值的校舍建筑,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论证制定加固改造方案。同时完善校舍的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并严格执行。
  三、工程规划
  (一)总体规划
  在2009年前期排查、鉴定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同济大学、上海市房地产科学院、上海市建筑科学院3家鉴定单位的检测结论,确定本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项目分为市级项目、区级项目、机动项目三类。
  首先,将重点鉴定对象内的民工子女学校和1995年以前建成的中小学校的校舍建筑列入本区三年内重点实施加固改造、迁移避险的范围,上报上海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本区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市级项目,市级项目必须在2011年年底之前完成。
  其次,其他重点鉴定对象内的学校建筑和实施暂时有一定难度的项目列入区级项目,此类项目可根据本区和各街镇实际情况适当推迟实施时间,但必须在“十二五”期间完成。
  第三,对未列入本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上报规划的幼儿园园舍和其他可根据实际情况机动组织实施的项目列入机动项目,此类项目可从现在开始至“十二五”期间适时组织实施。
  (二)分类实施计划
  1、市级项目
  市级项目涉及49所学校、69个项目、198栋建筑,建筑面积约23.2万平方米。
  2009年度:易地新建2所学校、加固1个重点中学体育馆、重建1所小学食堂。
  2010年度:加固改造31所学校中约11万平方米的建筑。另需拆除12个项目,调整使用6个项目。
  2011年度:加固改造16所学校中约7万平方米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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