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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的通知

  2、区级项目
  区级项目涉及21所学校,64栋建筑,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根据区镇规划和财力分步组织实施,具体由各街镇和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
  3、机动项目
  机动项目涉及42所学校,138栋建筑,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 根据区镇规划和财力从现在开始至“十二五”期间机动组织实施,具体由各街镇和区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
  区教育局和各街镇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有关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了嘉定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校舍安全工程的推进与实施,并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和审定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避险迁移和防灾方案,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建立本区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库。嘉定区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应落实一名联络员,参与本区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各街镇均要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并设联络员一名。
  (二)规划保障
  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街镇在编制《嘉定区教育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街镇“十二五”区域规划时应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纳入其中。“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舍设点布局调整,按照校舍安全工程要求高标准建设和改造中小学校舍。
  (三)经费保障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既是一项突击性的安全工程,也是一个学校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所需经费较大,应多渠道筹措。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所需经费应由财政在基本建设经费中安排,区直属单位的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根据《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教育经费统筹管理的实施意见》(嘉府发[2007]43号),街镇学校的“基本建设经费仍由街镇负责投入和管理(包括区域内的新增学校),区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街镇易地新建学校或新增学校建筑,经费主要由各街镇承担,区财政补贴20%;对原有校舍实施加固改造的,区财政补贴50%。区财政补贴部分由区教育局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最终以审计价为准进行结算。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检测鉴定经费由区财政局、教育局统一单列安排,加固改造设计费列入项目前期费用。积极争取市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经费补助,鼓励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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