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O一O年一月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
(鞍地税函[2010年]10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内各分局:
现将省局《关于2010年1月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情况的通报》(辽地税办发〔201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近期工作要求一并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1月份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情况简介
截止1月31日,我市应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户数13110户,已经申报户数12535户,未申报户数575户,申报率为95.61%。位列全省13个市的第六位。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工作要求,尽早达到明细申报率百分之百
我局今年1月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同比上月下降0.22个百分点,这说明1月份各征收局工作力度在下降,工作态度有所懈怠,提醒各征收局注意,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繁琐性、艰巨性为一体的工作,必须时刻绷紧这根弦,坚定不移推广下去。市局要求2月份全市各征收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必须达到98%以上,3月份必须达到100%以上,1月份已经达到98%以上的征收局,2月份明细申报率必须达到100%。
三、加大对特大型企业督促,堵塞明细申报工作漏洞
近几个月来在鞍钢系统推广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严重滞后,拖累市局工作部署。希望其主管税务机关拿出全部决心及力量,克服一切困难,重点督促,促使特大型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尽早实现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为全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达到100%,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做好明细申报下步深化工作,夯实申报数据准确性
1月份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率在90%以上的征收局,除了继续努力完成市局任务指标外,抽出一定时间及力量,理顺申报数据,核查企业申报人数,确定申报收入数、申报税款准确性,为下步个人所得税税收统筹,重点税源分析,重点行业分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社保缴费比例等相关税务业务工作开展奠定扎实的数据明细化、准确化基础。
五、加强处罚力度,确保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市局在前几次通报中再三强调,加强对未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企业处罚力度,但现在看各征收局并没有重视起来,截止1月31日底还有575户企事业单位未完成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市局要求从2010年3月份,每月15日之前各征收局上报未明细申报企业处罚情况及未处罚情况原因,要求明细到企业(后附表)。
附表:
1、鞍山局明细申报处罚情况统计表
2、鞍山局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情况表(20100131)
二Ο一Ο年三月五日
附件1:鞍山局明细申报处罚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