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安嘉定分局: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旅馆(依据《中国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安全保卫群防群治工作方案》)、娱乐休闲服务等经营场所“黄、赌、毒”违法活动的排查整治(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负责维护综合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为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安全保障(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
6、区消防支队:对公共场所开展消防检查,落实消防措施,依法查处公共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营业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食药监嘉定分局: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保健食品、药品等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在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下,按照职责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进行查处;针对无证餐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办理前置许可(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0]84号和《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办[2009]97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8、区质监局: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专项调查、巡查、回访;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工作(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按照职责对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办[2009]97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9、区卫生局:负责对未经许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医疗执业的行为进行排摸查处(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政策和意见,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0、区环保局:负责对污染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办理前置许可;对经整改后无法达到环保法规要求的依法查处;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