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研究,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区文广影视局确定的第三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具有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05〕18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之得以传承和发扬。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青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项)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