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
(十九)继续加强医院规范管理和能力建设。公立医院要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继续开展深化医院质量管理活动,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与技术操作规程,持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差错,确保临床医疗安全。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培养重点学科人才。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逐步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推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二十)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医德医风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全体医务人员树立文明行医思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廉洁行医的自觉性,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开展最佳医德标兵创建活动和“文明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十一)加强医院分级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开展医院等级评审活动,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州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有80%的医院通过等级评审,40%的医院通过提高医院等级,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执行分级诊疗标准,建立基层医疗机构和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引导上级医院将一般诊疗转到基层。
(二十二)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州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规划统筹卫生资源,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医疗机构布局和规模,明确公立医院的资源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积极稳妥地对部分公立医院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优化重组,包括整合、转型、改制。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探索和促进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的方式方法,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