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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柱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石柱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三月三日

  石柱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我县“2.3”、“2.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遏制我县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为主线,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立足于治隐患、抓整治、打非法、减事故,进一步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构建道路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00天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消除一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秩序混乱、事故隐患多的地区和路段,依法查处一批道路交通安全严重违法从业单位和人员,扭转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态势。
  三、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农委、县监察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市政园林局等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交管大队,由县公安交管大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从2010年3月5日开始,至2010年6月1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造势和安全隐患排查阶段(3月5日-3月15日)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开展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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